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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仕强律师 何仕强律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何律师从事法律专职工作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帮助。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确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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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何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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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速公路十种常见交通事故及其预防措施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很快。随着高速公路网络的形成,高速公路运输以其方便、快捷的优点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高速公路运输过程中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笔者结合沪宁高速公路无锡段近年来发生的十种常见的交通事故规律进行分析,谈谈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十种常见交通事故。

1、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一些驾驶员对高速公路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在高速公路行驶就应该快,加之路况好、视线好,为追求刺激而盲目超速行驶,将安全抛之脑后。有关科学实验证明:当车辆在高速运动过程中,驾驶员的视角会变得狭窄,视力急剧下降,动作变得紧张僵硬,对车辆控制的难度也大大增加,极易形成车辆失控。据实验测试,车速为40公里/小时的时候,反应时间一般在0.6秒左右,而车速达到80公里/小时,反应时间要增加到1.3秒。在高速行驶状态下,道路上一旦出现险情,危险点接近自己的速度极快,这时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反而越长,这一快一慢正是一种致命的反差,许多事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同时,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冲击力和惯性加大,如遇紧急情况,纵有再多的操作经验也难以化险为夷,最终酿成大祸。而在雾、雨、雪天超速行驶,因路面湿滑,更容易发生事故。

2、低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沪宁高速公路全封闭,双向八车道,实行分向式行车方式,行车环境较好,能够确保车辆高速通行。即使是有障碍(如施工、事故等原因造成),都会严格按规定在确保安全的位置设置提醒、指示标志,让司机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而低速行车造成的“流动障碍”是司机无法预见的,也无法设置提醒、指示标志。在夜晚或其它恶劣气候情况下,使后车司机措手不及,特别是一些低速行驶的车辆如果灯光不全,更易造成交通事故。

3、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连续行驶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快,驾驶员很难判断前方车辆是移动的还是静止的,尤其是夜间,后方车辆只是根据前方车辆的尾灯判断它的存在,一般较难判断车辆的移动速度。有的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发生故障,停在路边进行修理,未在车身后设置任何警告标志,有的甚至把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还有些驾驶员在乘车人员遇情况时随意停车,如换驾驶员、解手、停车问路、看路、检查车况或其它原因等等。

4、未保持安全车距引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时速在100公里/小时时,与前车行车间距必须保持100米以上。但是有些驾驶员对保持车距的必要性不以为然,存在普通道路跟车的习惯,有时甚至发生群车连环追尾事故,而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的主要也是此类事故。

5、行人上路引发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作为全封闭、全立交的汽车专用道路,是严禁行人跨入的,但由于高速公路在我国的起步较晚,相关的交通法规尚未被全社会所熟知,一些群众为了贪图方便或出于好奇而随意穿行高速公路,加之一些无行为能力的人员和盲流,以及少数随意走动的乘客、施工人员等任意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行人非死即伤,后果极其严重。

6、疲劳驾车引发交通事故。这类事故多发生于午夜前后,而且往往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巨大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据统计,高速公路夜间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比白天高,约占总死亡人数的70%。疲劳驾车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几种:一是高速公路平坦舒适、道路宽阔,两侧只有整齐划一的边坡、护墙、护栏、防眩板及各种标志等,景色单调,缺少刺激,加上长时间精神高度集中、操作单调,极易导致生理和心理疲劳。二是一些驾驶员为经济利益所驱动,昼夜连续长时间开车,导致疲劳过度,加之受生物钟的影响,在高速行驶时尤其是夜间极易产生头晕目眩、神倦力竭的疲劳感,随之就会产生反应迟钝、动作迟缓等危险信号,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7、长期占用超车道引发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超车道是供车辆借道超车的专用车道,但不少司机无视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规定,心安理得地长时间、长距离占用超车道,阻碍了后面欲超车的车辆。少数驾驶员更是在车阵中左冲右插,频繁变道,甚至从紧急停车道超车,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极易酿成事故。

8、违法超车、倒车及逆行引发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掉头、倒车是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的几种违章,也是极易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而不按规定超车是一种严重侵犯干扰其他车辆享有正常行驶路权的违章行为,对高速公路的车辆安全通行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少数驾驶员不按规矩行车,想超就超,盲目超车,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以及从右侧紧急停车带超车等,都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此外,驾驶员在高速行驶中与人闲谈、抽烟、打手机等注意力不集中的行为也会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9、灯光失效引发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驾驶员判断车辆减速、停车、超车等主要靠观察灯光变换来完成。夜间行车,雨、雾、雪天行车,灯光就更加重要,因此,灯光失效将直接危及交通安全。

10、轮胎突爆、制动失灵引发交通事故。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如遇轮胎突然爆裂,会使车辆突然改变方向,车辆失去控制和平衡,严重的会造成翻车。车辆制动一旦失灵,无法达到车辆减速或停车的目的,车辆失去控制,很容易造成撞击车辆或碰撞固定物的交通事故。

二、防范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几条措施

要抓好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就必须要针对高速公路的交通特点,对症下药,积极主动地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调研分析,强化规律性研究。开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调查研究分析,全面准确地把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对事故防控、勤务运作、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一要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要对辖区路段事故发生的路段、时间、季节、人员、车型等分布特点及规律进行科学分析研究,从道路工程、安全防护、交通设施、路面监管、勤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二要建立个案调查分析制度。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一案一议”,分清在监管环节中的责任,及时指导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三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从路面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等方面,落实管理责任,就一条路或某方面交通安全形势进行通报,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警力下沉,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结合公安“三基工作”的基本要求,应把定点勤务与巡逻勤务、白天勤务与夜间勤务、日常勤务与特别勤务、交叉勤务与联合勤务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警力跟着重点时段、路段走,警力跟着重点违法行为走,警力跟着恶劣天气走,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路面交通管理。针对引起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超速、超载、超员、违法停车、假牌假证、长期占用超车道等严重违章,认真组织开展区域性、阶段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针对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逢车必查,超载、无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禁止其继续行驶,依法从严处罚。对被查处的人员需要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的严格依照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理;对依法应予治安拘留的坚决拘留;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以威慑交通参与者,使其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各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从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营造遵纪守法氛围。要抓好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需要从高速公路宣传入手,让社会各界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其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和高速公路收费站配合,随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可以和服务区共同创建“温馨之家”,为过往休息、食宿的驾驶员提供安全行车知识和法律咨询,宣传高速公路上安全行车知识和事故危害等;可以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共同在高速公路两侧、跨路天桥设立醒目和具有特色的宣传标语、标牌,营造浓厚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还要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法规和行车常识;可以通过对沿线村镇的走访以及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创建活动,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学生的交通法规教育,使之全面了解高速公路交通法规并且自觉遵守等等。

(四)联勤联动,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一要进一步与路政、收费站、服务区等部门积极协调,大力实施“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机制,实行区域联动、警路联勤、警民共建、群防群治,及时发现、制止、处置高速公路上的一切违法车辆及突发情况。二要与旅游、气象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雾、雨、雪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事故的预防、控制、处理工作,一旦遇到“雨、雪、雾”等影响行车安全、不够通行条件的天气,要迅速启动《恶劣天气高速公路交通管制预案》,果断采取全部封路、局部封路、限制车速、改道分流等措施。三要建立起一个高效运作的集伤员急救、消防、现场清理和快速勘察于一体的高速公路快速救援联动机制,确保接到事故报警后,医疗、消防、抢险等部门与现场勘察、现场清理工作有效配合、高度协调,达到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勘察现场、快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的目的,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五)规范施工,消除施工作业带来的隐患。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重点加强对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时间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施工场地设置标志齐全、醒目,施工人员作业规范有序,检查督促点面到位,切实消除因施工养护所带来的交通施工。

(六)排查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这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一是要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对公路设施不全的路段要增设、修复有关设施,对设置不合理的设施要予以调整,对破损的防护网要及时修补,使道路上交通标志齐全、标线清晰、路口设施规范。二是要对一些设置不当的标牌、标志进行重新布置,增加一些动态信息标牌,有利于驾驶员随时了解道路前方的交通状况。三是在交通事故频发的路段要增设路况信息显示屏或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减速带,适时提醒过往驾驶员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四是建立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通过经常性的排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和事故积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上述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增配装备,加速交通科技运用。根据公安部制订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各地交管部门要通过加大投入、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科技化水平,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通讯网络化、装备现代化。要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建立起业务软件应用平台、通信平台,以数字通信取代人工信息传递;要加大对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摄录机、移动或固定查询终端等科技装备的投入,充分利用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平台,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执法效果。要提高对肇事逃逸、盗抢车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能力,通过加强高速公路卡口监控建设,利用收费站的监控系统,实现自动查询比对,大力提高交通治安防范的现代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要积极协调路政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建设完善电子监控、可变显示屏等设施,实现资源共享,逐步达到全程电子监控。要在基本保证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日常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讯工具、警用器械和防护器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装备的投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八)快速处置,预防二次交通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处置应遵循快到达、快勘察、快撤离、快疏导的原则。一是先期到达的执勤民警及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在现场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处放置发光或反光圆锥筒、警告标志、导向标志、告示牌等;二是巡逻警车、事故勘察车还应当使用车载可变信息板,显示警示或者提示变更车道信息;三是执勤民警应当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将乘客、当事人及围观群众疏散到安全地带,遇有重货物积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防止事故现场货物被抢事件发生;四是及时疏导交通,只要车辆流动,二次事故发生概率就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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